环保部网站获悉,环保部办公厅今日发布“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《车用压燃式、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(中国第六阶段)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函”,正式就柴油、燃气发动机国六标准公开征求意见。
从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2020年1月1日起,不满足柴油机国六标准要求的新车不得生产、销售、注册登记,不满足柴油机国六标准要求的新发动机不得生产、销售和投入使用。
与将在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的重型车国五标准不同,国六标准加严了污染物排放限值,增加了粒子数量排放限值,变更了污染物排放测试循环;增加了非标准循环排放测试要求和限值(WNTE);增加了整车实际道路排放测试要求和限值(PEMS);提高了耐久性要求;增加了排放质保期的规定;对车载诊断系统的监测项目、阈值及监测条件等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;修订了生产一致性和在用符合性的检查判定方法;增加了新生产车的达标监管要求;增加了双燃料发动机的型式检验要求;增加了替代用污染控制装置的型式检验要求;增加了整车底盘测功机测量方法。
此外,柴油、燃气发动机国六标准的适用范围也更加广泛,征求意见稿中指出,“本标准适用于基准质量大于 2610kg 的 M1、M2、N1、N2类及所有 M3和 N3类机动车装用的压燃式(含气体燃料点燃式)发动机及其车辆的型式检验、新生产车排放监督检查和在用车符合性检查。”
有业内人士对《中国汽车报》记者透露,柴油、燃气发动机国六标准在限值和督查方面的加严,提出最短质保期的规定,将对不少企业的标定和开发工作提出挑战,希望企业尽早着手相关工作。